close
打從我踏入青春期以來,「戀愛」這件事對我來說一直都很重要。
年少總是輕狂的,談了好幾場沒結果,甚至亂七八糟的戀愛,曾讓我好幾度在夜深人靜時分,想想這就是我要的生活嗎?下定決心重回單身懷抱後,我有段時間常跟朋友出門、認識大量的朋友,晚上的嬉鬧喧嘩總是迷人有趣的。
但再怎麼有趣的生活,過久了仍覺乏味。
我開始往內心探索去,要自己好好學習與寂寞相處,然後發現這樣的生活雖無聊,至少不空虛。然後我認識了當時的男友,一個我一直沒想過會在一起,最後變成老公的男人。緣分這種東西很玄,不來的時候怎麼強求都沒用,但總來得突然。
我總以為是我選擇了麥可,但或許上帝早已替我們安排好。
直到遇見老公,我才知道戀愛這件事可以那麼快樂、輕盈。
可以愛到就這樣結了婚,現在我們的手仍緊握著。
要問我愛上老公哪點。
我可以坦白回答說不知道。
我老公不是客觀的帥哥,也不是全方位無微不至的體貼,甚至有點幼稚,有點娘。
那又怎樣?我就是愛這個男人啊。
不愛,我會死。
謝謝你不顧一切的愛我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