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GAZINE6.jpg  

打從我踏入青春期以來,「戀愛」這件事對我來說一直都很重要。

 

年少總是輕狂的,談了好幾場沒結果,甚至亂七八糟的戀愛,曾讓我好幾度在夜深人靜時分,想想這就是我要的生活嗎?下定決心重回單身懷抱後,我有段時間常跟朋友出門、認識大量的朋友,晚上的嬉鬧喧嘩總是迷人有趣的。

 

但再怎麼有趣的生活,過久了仍覺乏味。

 

我開始往內心探索去,要自己好好學習與寂寞相處,然後發現這樣的生活雖無聊,至少不空虛。然後我認識了當時的男友,一個我一直沒想過會在一起,最後變成老公的男人。緣分這種東西很玄,不來的時候怎麼強求都沒用,但總來得突然。

 

我總以為是我選擇了麥可,但或許上帝早已替我們安排好。

 

直到遇見老公,我才知道戀愛這件事可以那麼快樂、輕盈。

可以愛到就這樣結了婚,現在我們的手仍緊握著。

 

要問我愛上老公哪點。

我可以坦白回答說不知道。

 

我老公不是客觀的帥哥,也不是全方位無微不至的體貼,甚至有點幼稚,有點娘。

那又怎樣?我就是愛這個男人啊。

 

不愛,我會死。

謝謝你不顧一切的愛我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得體夫婦
    全站熱搜

    得體夫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